近日,作为味苑餐厅的拥有者,重庆市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历时6年,由北方某企业抢注的味苑商标终于被撤销。
日前,重庆市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争议裁定书。商评委在裁定中明确表示:“鉴于重庆火锅的影响力,且申请人‘味苑’企业字号及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被申请人的行为损害他人在先字号权,属于以不正当手法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之情形。”
据介绍,2003年,重庆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准备给自己的味苑餐厅申请
注册商标时,发现味苑商标已经被抢注。资料显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味苑火锅店于1998年1月12日在第42类餐馆、备办宴席服务上提出了味苑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店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咨询专家时专家说这个名字好听。据了解,重庆市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从2003年就提出申请撤销对方商标,到今年已经6个年头。作为与老四川、颐之时、会仙楼、九重天等齐名甚至略有胜出的重庆餐饮品牌,重庆味苑餐厅的字号比抢注方的历史更悠久,名气也更大。
“这样的裁定有个前提,就是对方没有递交答辩书,”一位业内人士说,“商评委收到重庆市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商标争议申请后,曾经给七台河味苑火锅店传文,对方没有收到,最后商评委作出以上裁定。”七台河味苑火锅店负责人对此表示,由于当时自己的店正在搬家,所以没有收到商评委的相关信函。他表示近期可能去北京起诉,但也不排除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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