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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标签中“形容词”使用受限

http://www.100tm.com/    独立商标转让网    2007-06-06 13:59:56
      近日,某著名食品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前不久广东省质监局针对去年10月执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通报会上,针对目前广东省的一些食品企业因包装不符合《通则》的规定做出了批评,其中一家饮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就有多达6款饮料遭到了点名批评。

  该负责人介绍,因为每个省质监局对《通则》的解读都不尽相同,按照广东省质检部门的意思,因为食品名称中加入了“形容词”可能会对消费者理解产生误读,因此在食品名称中的形容词的使用将受到“限制”,“因为目前酱油行业中‘极品’、‘超’等形容词被广泛使用,因此该东西的出台,可能对酱油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而李锦记‘极品鲜’酱油因为使用了‘极品’二字可能涉嫌违规”。

  该人士表示,按照质检部门的解读,在酱油中加入“极品”、“超”等词语均非《通则》中提到的“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如果这些词语又非产品的“商标名称”,此类产品将均定位涉嫌违规产品。

  该老总介绍,佛山某调味品企业生产的水禾田“极品鲜”就曾因为违反了该规定而被质检部门责令停止使用,而后将名称改为了“水禾田金标生抽王”。

  实际上,在酱油行业中,形容词使用相当广泛。本周,记者在吉之岛、好又多超市的调味品货架前发现,与水禾田“极品鲜”名称相同的李锦记“极品鲜”正在热卖,据导购小姐介绍,410ML卖到8元的“极品鲜”极受欢迎。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产品存在类似情况。味香的“超鲜”酱油也在超市内大卖。

  业内人士认为,既然水禾田“极品鲜”涉嫌违规,那么李锦记“极品鲜”自然也存在着违规嫌疑,如果“极品鲜”非注册的商标,那么李锦记“极品鲜”将肯定违反《通则》。

  为此,记者特意向省质检方面咨询相关事宜,但有关负责人因为该事情较为敏感拒绝了记者采访. 
来源: 独立商标转让网
编辑: Admin
编号: 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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