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巾竟叫“成吉思汗” 太离谱!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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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6-5 11:47:54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
类似商标将被限制注册和使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措施进行规范 日前从工商部门获悉,今后“成吉思汗”将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上被限制商标注册和使用。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以“成吉思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依法决定“成吉思汗”在一些商品和服 务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经过查询,记者发现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受理和注册的“成吉思汗”商标不下一百多个,有的企业甚至将“成吉思汗”注册为国际分类号为第五类的卫生巾产品商标,而且已经公告并且注册成功。根据工商总局的最新决定,这类商标将被依法撤销。据统计,在45类商品中,仅有两类没有人或公司利用“成吉思汗”等名称申请注册商标。注册范围从工业、农业产品,一直到卫生纸、卫生巾等卫生用具。 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台的限制“成吉思汗”商标注册的决定,天津市某商标事务所所长表示,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就一个商标名称作出限制决定这种情况不太常见。不过之前有相似的商标注册案例被驳回的情况,比如有些申请人注册“布莱尔”“克林顿”“菲戈”“罗纳尔多”等国际知名人士为商标,也是因为易造成不良影响被驳回商标注册。 日前《天津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出台,今后只要满足6个基本条件就可申请天津市著名商标。根据最新统计,天津市著名商标累计已达333件。 据介绍,6个基本条件为:需要满足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认知度;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居本市同行业前列;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消费者满意率高;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能够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条件等。 根据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住所在本市的,要向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提出认定申请;不在本市的,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天津市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满需延续认定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认定申请。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给予3个月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自宽展期满之日起注销认定。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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