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著名商标 让产品“走出去”来源:
西藏商报
发布时间:2008-5-8 15:45:21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据自治区工商局公交处席处长介绍,西藏已经开展了4批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共有36家企业的商标获得了著名商标。今年是认定第5批著名商标,申报现在已经开始,6月30日结束,整个认定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包括申报、评审、认定、实地考察等程序。相关部门成立了著名商标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西藏对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申报著名商标所需要的材料只有两项,一是商标所有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截至昨日,已经有4家企业申报了著名商标。 条件 普通企业商标使用须满3年 如果一家企业的产品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那么产品在市场上就有很强的竞争力,但申报著名商标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据席处长介绍,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在西藏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申报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必须实际使用满3年,少于3年的不能申报。但对经济效益好、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其申报推荐的商标注册年限可放宽到两年;对重质量、守信用、诚信经营的企业,其申报推荐的商标年限可放宽到两年;对被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确定为名优企业、龙头企业、纳税大户等称号的,其申报推荐的商标注册年限可放宽到两年。 同时,商标注册人要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商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并为公众所熟知。 目的 让西藏名优产品走向全国 席处长认为,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现商标品牌战略,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但西藏企业商标注册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只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次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要加大西藏农畜产品、特色产品、高原绿色食品、旅游产品等商品培育力度,从而使西藏更多的有竞争力的名优产品走向全国,以品牌占领市常”席处长说。 (责任编辑 刘芳)(《西藏商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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