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通报十大典型商标侵权案件来源:
山西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8-4-24 16:57:59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4月23日,省工商局通报十大典型商标侵权案件,被侵权、遭假冒的涉及烟花爆竹、茶叶、烟酒等诸多商品。
无照产销名牌烟花 李某,无照生产并销售假冒“金堰”牌烟花爆竹,襄汾工商根据“金堰”商标注册人、上栗县金淞出口花炮厂的举报,将其查获。当事人总价32200元的171件侵权商品被依法没收,并被罚款47000元。 散茶披上名牌包装 张某,从西安某茶叶市场购入“猴王”牌注册商标包装袋20000余个,散装茶叶2000多公斤,进行加工。根据举报,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将其查获,查出其非法经营额18000元。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假冒“猴王”茶33箱,散装茶1000公斤,侵权包装袋13000个,并处罚张某30000元。 商贩倒卖假复合肥 杜某,以每吨1550元的价格,购入假冒山东聊城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鲁西”硫酸钾复合肥19吨,以每吨1750元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32550元。上述侵权商品,被永济工商局依法没收销毁,当事人被处罚款32550元。 “三全”汤圆遭假冒 平遥县三利冷饮批发部,以每箱80元的价格从太原购进假冒“三全”牌汤圆220余箱,在当地以每箱8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根据商标注册人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平遥工商对冷饮批发部予以查处。最终,冷饮批发部剩余的118箱侵权商品被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同时还被处罚款28300元。 制造假“杏花村”瓶盖 祁县古城世辉瓶盖加工厂,从2004年以来,未经许可,多次受托加工假冒注册商标“杏花村”白酒瓶盖,被工商部门查获。当场查获的侵权瓶盖5000个,被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并被处罚款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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