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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网讯:为促进平谷区民俗旅游业发展,打造全区整体民俗旅游品牌形象,2006年5月,平谷区民俗旅游协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3件“客居香”牌集体商标,其中:服务商标1件,注册范围包括旅馆、饭店、餐馆、流动饮食供应等10项;商品商标2件,注册范围包括蛋、食用油脂、豆制品、干食用菌、谷类、新鲜蔬菜、鲜水果、动物食品等20项。经过一年零两个月的审查期和3个月初审公告期,10月21日,国家商标局正式核准了“客居香”牌集体商标,并颁发了
商标注册证。
目前,区民俗旅游协会(商标权利人)已着手制定宣传、推广、使用“客居香”牌集体商标的相关工作。一是利用区民俗旅游网站等传媒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推介。二是组织会员商讨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和使用办法。三是组织具备条件的民俗户进行培训,包括接待礼仪、对外宣传、服务规范等。四是对使用该商标的民俗户,加强其经营行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监督和跟踪调研。力争通过“客居香”牌集体商标的推广使用,不断提高我区民俗旅游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给民俗旅游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