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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祝业精,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杰,市政协主席张元富,省工商局局长王宪林等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德大”、“温馨鸟”、“感康”3件商标的所属企业进行表彰,向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3家企业颁发省政府奖金各100万元、长春市政府奖金各100万元。
长春又有仨商标成中国驰名
据介绍,去年以来,长春市的驰名商标培育工作取得了飞速发展,“皓月”商标被成功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结束了长春市17年没有认定驰名商标的历史,今年8月,“德大”、“温馨鸟”、“感康”3件商标同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在我省历史上尚属首次。
“品牌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而名牌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直接体现。”长春市副市长高学章说,商标是企业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商标战略摆到长春市经济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目前,长春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806件,其中近三年的注册量每年都在10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从无到有,达到5件,还拥有省著名商标91件、长春市知名商标45件。高学章表示,这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名牌产品的产量还是少了点,与长春市的地位、经济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现有的一些驰名商标品牌,尽管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与顶尖品牌相比,在核心技术的开发上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城市经济的带动作用也还有巨大的潜力。
高学章表示,长春市不仅工业制造业要创品牌,服务业也要创品牌。要通过大力争创服务业品牌,促进物流、旅游、会展、教育、卫生、房地产等产业不断发展和壮大,带动现代服务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另外,精神产品也要创名牌,如长影等;还要创名牌社区、名牌学校、名牌医院等,把长春逐步打造成精品城市。
长春将加强保护品牌产品
高学章说,此次除了省里奖励每户获牌企业100万元之外,长春市政府也奖励每户企业100万元,这其中有50万是属于市政府额外追加的。今后不管哪户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长春市政府都将按此标准进行奖励。同时,将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办法,给驰名商标、著名上榜和名牌产品优质优价,优势产品优先采购,运用公共财政杠杆,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长春市的科技经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等各类专项资金,每年要安排更多的额度,择优支持名牌产品的发展。
另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名牌产品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股票上市、股权置换等多种渠道募集资金。鼓励企业通过提足和加快折旧、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产变现,用于品牌产品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优先安排出口退税,支持名牌产品的出口。工商、税务、海关、公安、质量监督、出口检验检疫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对品牌产品的保护网络,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为品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小资料
什么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作动词用,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
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非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国里相当大的区域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有相应的法规和规章予以保护,能够有效地禁止他人的不正当使用。(来源:东亚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