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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网讯:今报郑州讯 未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登封一乡村油站擅自使用“中国石油”商标标志被查。
昨天,登封市工商局责令该油站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处以罚金两万元。
登封市阳城开发区一乡村加油站系村委所属企业,今年5月承包给村民牛某经营,承包期限5年,承包金每年4万元。双方签订承包协议后,牛某认为一个乡村加油站名气太小,不能引起客户的注意。
为拓展业务扩大经营,牛某决定借个名牌装装门面。于是,就在加油站顶棚等多处使用了“中国石油”的商标标志,果然生意兴拢从今年5月承包至今,营业额已高达40余万元。
接到群众举报,登封市工商局对该加油站的侵权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