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商标案胜诉 汝阳杜康赢来复兴良机来源:
《市场报》
发布时间:2007-12-3 13:43:06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商标案胜诉赢来复兴良机
冯国正 纪丰 说起有“两伊大战”之称的杜康商标之争,白酒业界无人不晓,由此带来经济、文化双层面的思索必将影响深远。截至2007年9月13日,这段公案暂告一段落。当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伊川杜康实业有限公司诉国家商评委认定“汝阳杜康”商标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伊川杜康上诉,维持原判。恰在一年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伊川杜康败诉。 至此,两伊大战前后持续了20多年,纠缠在汝阳杜康与伊川杜康之间的“商标结”越打越紧;事实上两家酒企所在地同属于洛阳市,相距不过10多公里,信奉同样的酒文化。正可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合则两利,斗则两伤。双方你来我去争持20年,杜康商标的市值从50亿元缩至1亿元。 “终审判决不仅是对我公司使用杜康注册商标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汝阳杜康’商标合法性的认可。”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常务欣表示,“我们两家通过长期使用这一商标,为其知名度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公司理应对该商标享有应当的权益。同时,‘汝阳杜康’商标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加注‘汝阳’字样,使消费者在购买汝阳杜康时不会与伊川杜康产生混淆和误认。” 针对商标之争,董事长常务欣希望有关方面能从尊重杜康酒文化的高度出发,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吸取教训,回到和谐发展的轨道上来。目光紧紧盯在发展上,是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的一贯立场。即使在过去的岁月里,汝阳杜康同样创造了辉煌的业绩:曾连续五年荣登全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和行业百强企业宝座,获得国家和国际金银奖136个,被河南省工商局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并顺利通过原产地注册、出口产品卫生注册,汝阳杜康被评为“中国十大文化名酒”,被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认定为合格产品,被河南省卫生厅授予“河南省卫生安全食品”称号。 水为酒之骨,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以优质杜康矿泉水为酿酒水源,以上乘小麦和高粱为原料,将传统工艺融合现代技术,精酿而成杜康酒系列产品,清澈透明,浓郁芳香,醇正甘美、回味悠长,具有生津、活血、健胃之功效,深受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畅销全国,并出口俄罗斯、欧美、东南亚等59个国家和地区,被外交部定为国宴用酒和馈赠外宾专用礼品酒,并发往我国驻外180多个使领馆,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45亿元。 眼下,按照洛阳市主要领导关于“做好改制的同时,重新振兴汝阳杜康”的指导意见,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排除外界干扰,坚持边改制边生产。董事长常务欣说:“我们将通过改制,完善体制,引进资金技术,实施名牌战略,实现凤凰涅磐,让汝阳杜康在白酒市场中重新打造出自己的一席之地。” 常务欣表示,他始终信奉“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的原则,商标案的胜诉和改制的实施无疑是汝阳杜康复兴的大好时机,他对汝阳杜康的未来充满了必赢的信心。 《市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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