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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海外商标维权胜诉第一企

http://www.100tm.com/    独立商标转让网    2009-06-29 09:29:30
 王致和集团是一家有300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王致和腐乳、臭豆腐产品是中国的传统产品,有独特的配方和工艺,海外企业进行生产、加工的很少。自上世纪90年代起,王致和集团开始策划走出国门,逐步在国外市场潜力较大的三十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并于2000年率先登陆美国市场。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发现,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三类商标被德国欧凯公司抢注。2007年1月25日,在双方协商未果后,王致和集团委托由中方、德方资深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向欧凯公司提起诉讼,追讨其商标权。此后,双方开始了长达两年零三个月的诉讼之争。
    据王致和集团事后调查,欧凯公司在德国注册,是柏林的一个主要经营中国商品的超市。2005年11月21日,欧凯公司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王致和”商标,其申请的“王致和”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产品使用的“王致和”商标标识一模一样,而其注册之前并没有与王致和集团进行任何沟通。
    2007年11月14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禁止欧凯公司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王致和集团在德国地方法院一审中胜诉。2008年2月25日,一审败诉的德国欧凯公司向德国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提出上诉。2009年1月22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阶段,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一、王致和方面主张对方是恶意抢注,而欧凯公司强调其是在德国合法注册;二、王致和方面主张自己对“王致和”商标有著作权,而欧凯公司则提出“王致和”的标识是通用的“中国古代士兵头像”;三、“王致和”方面提出,对方违反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欧凯公司则辩称其注册“王致和”的商标是对自己的保护。
    在二审法庭上,双方争诉的重点在于:一、欧凯公司认为,其商标注册与“王致和”并不存在竞争关系,欧凯方面负责销售,而王致和负责生产,二者之间并没有产生竞争;但法院认为这种理由并不成立,因为虽然从实践上来说,目前欧凯并没有展开生产,但逻辑上来讲,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欧凯可以独立生产并销售带有“王致和”商标的产品。二、欧凯公司认为,由于“王致和”在德国并没有进行市场销售活动,因此根据德国商标法的规定,欧凯的这种抢注行为并不违法;但“王致和”的律师认为,“王致和”在德国的销售行为是存在的,因为目前在德国销售的产品都是来自于“王致和”的分销商,根据“王致和”与负责销往欧洲和德国的分销商所签订的合同,证明了这种销售关系的存在,因此欧凯的上述理由站不住脚。
    4月24日,王致和集团向北京媒体通报,德国慕尼黑当地时间4月23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4月23日下午3时),慕尼黑高等法院对中华老字号王致和诉德国欧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欧凯公司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判决欧凯公司注销其恶意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第一起中国企业在国外以原告身份进行的商标诉讼案,也是中华老字号企业在海外胜诉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官司。
来源: http://www.21food.cn/html/news/13/4754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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