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2006年查处十大典型商标侵权案件来源:
中国食品商务网
发布时间:2007-10-18 15:42:39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2006年,全省工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继续引深“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3651件,捣毁制假窝点14个,没收和销毁假冒商标标识57143件,罚款693.5万元。现将2006年查处的十大典型商标侵权案件公布如下:
1、侵犯“力”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李某,于2006年9月从天津购入“力”牌系列阀门2689件,经商标权人天津市大站阀门总厂鉴定,该批阀门为假冒“力”注册商标阀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0万元。 2、侵犯“统威”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张某,购入“统威”润滑油250箱,在商标标识被雨水淋坏的情况下,擅自制造“统威”商标标识300套,将250套用于250箱统威润滑油上,还剩余30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依法没收伪造商标标识300套,并处罚款9万元。 3、侵犯“工”、“中”、“京”、“SF”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余某,于2005年12月购入假冒上海阀门厂等厂家的商标标识及合格证1200余套,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分别制造“工”、“中”、“京”、“SF”等不同规格的阀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8万元。 4、侵犯“VOLVO”、“CAT”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太原市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从广东购入“VOLVO”、“CAT”工程配件滤清器1129个,门锁21个,经沃尔沃商标控股有限公司和卡特彼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其购进的“VOLVO、“CAT”牌商品属假冒商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6万元。 5、侵犯 “梨花春” 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秦润,于2006年4月26日购入假冒“梨花春”酒210件进行销售,被大同市工商局矿区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查获,涉案金额10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符合移交标准。大同市工商局矿区分局已将此案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6、侵犯“金秋”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李某,于2006年5月10日从河北正定购进假冒“金秋”木业工程专用板1000张进行销售。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5万元。 7、侵犯“前列康”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山西省某药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期间,销售假冒“前列康”(普乐安)片2100瓶,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太原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5万元。 8、侵犯“国美电器”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临汾清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未经“国美电器”注册商标所有人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授权,擅自在其商品价格标签、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国美电器”字样,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临汾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9、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太原市锦豪京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非法经营额98892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太原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5万元。 10、侵犯“汾”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当事人张艳林,生产销售假冒“汾”牌系列白酒313箱,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晋中市工商局榆次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及商标标识,并处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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