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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网讯: 记者昨日(20日)从广东省知识产权协会获悉,香港荣华公司通过近一年的诉讼,近日刚刚获得胜诉,几款内地某企业生产的“荣华月饼”被判决侵害了香港荣华月饼的权益。但是由于“荣华”二字早就被内地某企业注册,该企业授权生产的“荣华月饼”仍得以在市面上销售。
官司打赢了,并不代表荣华月饼之争已结束。广州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旭表示,这个案子还留下个尾巴。由于“荣华”及“荣华月”等图样被别人抢先注册,法院判决只能是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香港荣华月饼“花好月圆”图案,而不能要求其不使用“荣华”标识。目前,香港荣华公司正在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据广州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旭介绍,香港荣华公司的荣华月饼在1987年就开始在内地正式销售,但未及时注册商标,至1991年申请注册时,才发现山东某企业抢先注册了“荣华”商标。此后,佛山某个体工商户苏某受让了山东企业的“荣华”商标,并先后申请注册了“荣华月”等一系列商标,还同时生产销售“荣华月饼”商品,所使用的包装、装潢与香港荣华公司的几乎一模一样。(记者 周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