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
商标转让网讯:本报综合消息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一步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截至目前,已在商标管理案件、商标异议案件和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驰名商标197件。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07年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了“复旦大学”、“绍兴黄酒”、“ 张一元”等130件驰名商标,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了“太子”、“雪花”“雅芳AVON”等16件驰名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2007年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
定了“新华书店”、“ 大明”、“神华”等51件驰名商标。
据悉,我国是从1984年加入《巴黎公约》后,开始这项工作的。2006 年,国家工商总局共认定180 件驰名商标。根据相关法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其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