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想打娃哈哈“红帽子软肋”来源:
中国经营报
发布时间:2007-9-17 16:23:40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交锋与论战越来越接近触及娃哈哈纠纷的实质。9月3日,本报特别报道独家披露了《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真相》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9月10日,我们将各界的言论摘编,刊发了《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真相:重启规则反思》。之后,编辑部又接到读者的积极反馈,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亲赴报社,表达他对这起纠纷的关注。本期我们继续编发读者的来信。限于版面,我们只能编发部分读者来信的主要观点。
来论 2007 年6月,我在致达能公司的公开信中指出: “达能公司作为国企改制中‘绕道M BO’的受益者,拿到了显失公平的娃哈哈商标权;但到了双方利益发展失衡、并产生冲突后,达能又不择手段地用离岸公司和绕道M BO等方面的灰色地带揭对方的丑,以达到显失公平的进一步收购兼并目的。这种做法,在商业道德上有失跨国公司的商业风范。”国浩律师所的李淳律师在搜狐网与我辩论,说我把达娃之争的背景复杂化了。但是,从目前事态的发展看,这一背景不可回避。 娃哈哈的改制源于与达能合资前四年的 1992年。当时,已经创业五年的宗庆后创设了一家政府持股仅仅20%,经营团队与员工持股达60%的美食城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基础筹划上市融资。但是, 1996年美食城上市受挫。其未能上市的原因不是企业经营效益太差,而是改制后的职工股超标。正是因为国企改制碰到上市难题,才有了百富勤引资达能的改制空间。 据我们现在看到的资料,娃哈哈1996年与达能谈判的位势并不低下,宗庆后坚持自主品牌运营(当时娃哈哈品牌已在全国打响),坚持中方经营管理,坚持维护全体职工的一切权益。时至今日,宗庆后还在为当时的谈判引以为荣。正是因为娃哈哈的坚持,达能把合资范围定位在与娃哈哈集团局部合作,五家合资企业之外的多家子公司仍然留在娃哈哈集团。这就是说,美食城公司改制上市失败后的宗庆后,根本不是经营无奈投靠了达能公司,而是仅仅在部分领域与达能合资合营(当时的理论叫市场换技术),其他非合资企业则由娃哈哈集团独立经营(与合资企业共同经营娃哈哈的品牌)。这时,宗庆后不可动摇的既定目标仍是继续推进美食城公司起步开始的国企改制。 2000年到2001年,杭州上城区国资委根据当时“国退民进”的政策,将娃哈哈集团控股权转让给宗庆后及企业员工,集团公司的性质发生了从国有到民营的质变。此后,宗庆后与员工共创四家投资公司,企业产权完全民营化。改制以后,娃哈哈与达能新设立的大多数合资企业,不再由娃哈哈集团投资,而是由宗庆后控股的全新主体——广盛投资公司等四家企业投入。从我国企业改制的实践看,这种另设主体的投资方式,是国企改制后很普遍的产权安排,是“国退民进”的继续延伸,只要娃哈哈集团没有提出疑义,就是该公司认可的利益安排和改制延伸。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娃哈哈集团及其股东的认可,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在长达六年中持续发生。至于广盛投资公司等企业在各地投资的非合资企业,更是四家民营企业独立自主的经营行为,与已经开始“国退民进”的杭州上城区国资委没有任何关系。 达能想抓住离岸公司产权记于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名下一事,追查产权的合法来源,这可是对离岸公司的严重无知。从常理推测,离岸公司的这些权益由广盛投资公司等非国有企业委托宗馥莉持有,是中国民营企业最常见的操作惯例,并没有什么悬念可追。至于其中个别离岸公司的法人签字不实问题,与娃哈哈纠纷更是毫无直接关系,不过是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拿这种问题来小题大做,只能让人感觉在做道德游戏。 在我看来,中国头戴半红帽子的优势企业如果能在完成MBO改制后,再来进行合资合营谈判,根本不可能出现徐工困局与达能、娃哈哈之争。因为,徐工困局产生于经营团队低估国有资产,希望借助凯雷进入实现经营者持股,由此引发出向文波的种种质疑。同样,娃哈哈的隐性MBO是诱发达能公司霸道强权的重要原因。如果当年不出现反MBO潮流,如果宗庆后早已买断娃哈哈集团中的所有政府产权,今天的这场改制是非之争不会爆发。 我从来是一个国企改制的倡导者,并在MBO问题上坚决主张对竞争性行业的优势国企加速改制,以保护而不是破坏这些企业的现实生产力,避免经营中再出现储时健,合资中再出现徐工困局与娃哈哈纠纷。为此,我在致达能公司的公开信中明确指出:“作为中国M BO的积极主张者,我强烈反对达能公司近期的行为,并认为这场商业利益之争,正在被达能转化为一场阻碍国企产权改革的体制之争。因此,能否制止达能公司取得显失公平的利益和推进娃哈哈的全面改制,已经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晴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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