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申报新规 被"撤牌"企业5年内不得申报来源:
安徽商报
发布时间:2007-9-5 16:50:02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已于近日出台,根据规定,今后凡是被省工商局依法撤销省著名商标的企业,5年内不得申报该商标。
据悉,该办法对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回访及各市工商局认定的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回访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规定,凡被省工商局依法撤销的省著名商标,该企业5年内不得申报该商标。(史江生、钱定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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