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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网讯: 购买
商标转让的买家,一般是企业急需一个注册成功的品牌避免漫长的商标申请时间,避免审查的风险;又或者是看中了他们已注册商标的独特设计。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受让人不太熟悉商标程序的具体办理。因为对
商标转让过程中的不熟悉,不少申请人都遇到过虚假转让或转让没有如期办理成功。这甚至引起了国家商标局的高度重视,出台了转让申请增加审核转让人签章是否属实的审查步骤。
为此,亚肯的商标专家提醒您,在办理
商标转让程序时,尤其是作为受让方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的内容:
1、双方应该签订
商标转让合同,并将合同份数订立为一式四份。这是因为,如果国家商标局审查转让申请中转让人的签章与注册申请时不相符,就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过公证的
商标转让合同。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就办理公证,无疑是更加稳妥的行为。
2、要求转让人提供足以确保转让成功的文件或配合。因为在实践中,早年经常出现办理
商标注册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或转让人自己不记得注册申请时使用的签名形式(如正楷、草书),这就需要在转让合同中加以约定。
3、要求转让人承诺签订合同的前后,都没有将该
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这既是防止该商标在已有许可、质押的情况下“带病”办理转让,也是防止出现类似不动产事务中“一房二卖”的情况。有关
商标转让、许可、质押等信息,可以在国家商标局开办的中国商标服务网,或通达服务中心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