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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网讯: 22日,邵武市工商局收到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致谢信,信中同意中方对侵权业主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这标志着为期近2个月的邵武与日方联手查处雅马哈
商标侵权案结束。
6月25日,邵武市工商执法人员在一家车行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5辆由江苏某公司生产的
电动车上贴有雅马哈商标标志,便到邵武雅马哈摩托车总经销处咨询,得知“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从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电动助力车”的信息后,初步判断有假冒
商标侵权可能。工商执法人员马上与日方取得联系。接到中方执法人员打来的电话时,日方立即委派“北京事务所”的一名律师配合打假。经调查取证,该批电动助力车面板上部贴有XIANGHUI、中部写有“翔辉雅马哈”、下部擅自使用“YAMAHA”标志,侵犯了日本雅马哈株式会社“YAMAHA”注册商标专用权利。邵武市工商局对侵权车行作出立即停止权利侵害行为、没收5辆贴有“YAMAHA”标示的电动车、罚款5000元人民币等三项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