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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6-22 13:46:06 阅读次数:查看
中国独立商标转让网讯: “UV赤”商标注册不当被依法撤销
本报讯(记者吕卫红)曾引起商标界强烈反响的中国水族业“UV赤”商标之争(本报曾作报道)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近日作出裁定:撤销共鳞实业(深圳)公司(以下简称共鳞实业)所拥有的第3057927号“UV赤”注册商标。 “UV”是英文Ultra Violet的简写主要含义为紫外线杀菌;赤虫又名红虫、血虫 是观赏鱼的食饵。“UV赤”在水族业是指经紫外线杀菌处理的赤虫。 中国水族业“UV赤”商标之争已经长达4年。2002年12月,共鳞实业(日本企业)为其渔粮类产品申请注册了第3057927号“UV赤”商标,此举将所有多年生产“UV赤”类渔粮产品的中国民营企业置于“侵权”的境地,水族业猛然出现了众多繁杂的纠纷与诉讼,一些小企业因此破产倒闭。 “UV赤”是注册商标还是行业通用名称?商标界围绕这个问题也争论不休。2003年7月,最先被共鳞实业起诉并遭到巨额罚款的深圳龙岗明利红虫场向商评委提起针对第3057927号“UV赤”注册商标的争议申请。时隔近4年之后,商评委对该争议申请作出裁定。 商评委经审查认为,“UV赤”使用在动物饲料等商品上,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特征,难以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被申请人共鳞实业将“UV赤”作为注册商标予以独占,妨碍了他人正常使用同行业中用来表示商品制作过程特点的表现形式,形成了不合理的竞争优势,遂作出撤销第3057927号 “UV赤”注册商标的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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